一、年齡要求
1. 年齡:18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輕便摩托車準駕車型的駕駛證。
2. 年齡:18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可以申請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或者輪式自行機械車準駕車型的駕駛證。
3. 年齡:20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可以申請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駕駛證。
4. 年齡:21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可以申請中型客車準駕車型的駕駛證。
5. 年齡:24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可以申請牽引車準駕車型的駕駛證。
6. 年齡:26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可以申請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駕駛證。
二、身體條件
1. 身高要求: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準駕車型的,身高為155厘米以上。申請中型客車準駕車型的,身高為150厘米以上。
2. 視力要求: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兩眼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5.0以上。申請其他準駕車型的,兩眼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4.9以上。單眼視力障礙,優眼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5.0以上,且水平視野達到150度的,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3. 辨色力要求:無紅綠色盲。
4. 聽力要求:兩耳分別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別聲源方向,有聽力障礙但佩戴助聽設備能夠達到以上條件的,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5. 上肢:雙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須有三指健全,肢體和手指運動功能正常,但手指末節殘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雙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6. 下肢:雙下肢健全且運動功能正常,不等長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喪失運動功能的,可申請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7. 軀干、頸部:無運動功能障礙。
8. 右下肢、雙下肢缺失或者喪失運動功能但能夠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本項第5目規定的,可以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兩指健全,上肢和手指運動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本項第6目規定的,可以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三、禁止申請情況
1. 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震顫麻痹、精神病、癡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
2. 三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3.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
4.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5. 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五年的。
6.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十年的。
7. 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二年的。
8. 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未滿三年的。
9. 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準申請的情形。
四、報名所需材料
1.證件: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2.照片:一寸白底照片7張。
五、增駕的情況
1.申請增加中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或者三輪汽車準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2.申請增加牽引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中型客車或者大型貨車準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駕駛大型客車準駕車型資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3.申請增加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或者大型貨車準駕車型資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駕駛牽引車準駕車型資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五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